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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初裁:日美韩马进口PPS存在倾销

2020-10-19 09:51:25 来源:中化新网


      10月16日,中国商务部发布了2020年第45号公告,公布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(PPS)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。


      商务部初步裁定,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,国内聚苯硫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,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并决定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。自2020年10月17日起,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,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(23.3%-220.9%)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。


      聚苯硫醚(PPS),具有耐高温、耐腐蚀、耐辐射、阻燃、电绝缘等优良性能,可用于纤维纺丝、制膜、涂料、注塑、挤塑、合金等,产品广泛应用在纺织、汽车、电子电器、机械、石油、化工、航天航空等领域。


      倾销行为表面上能够在短期内提供相对“廉价”的原料来源,然而从长期影响看,其必将严重干扰行业市场的竞争秩序,让国内同类行业被迫加入“价格战”的泥潭,进而影响到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。此次对日美韩马四国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,有力地传达出我国保护国内化工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决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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